公共教务
各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凡具备下列条件,不论户口所在地均可报名:
- 高中起点专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文化程度。
-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
毕业要求
-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时间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
教学计划
课程类别
应修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建议每学期选修
一
二
三
四
五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2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
大学英语预备级
大学英语精读(1)
远程学习方法
3
计算机基础
5
专业必修课
52
初级劳动经济学
6
管理学原理
经济法概论
组织行为学
人力资源管理导论
员工招聘
员工培训
薪酬管理
绩效考评
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
毕业实习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8
具体课程见公共选修课程列表
第二学期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修公共选修课
备注
毕业应修学分:必修课修满72学分,选修课修满8学分,共80学分。